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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年左右,電影工業逐漸蓬勃的時候,電影院老闆需到電影公司翻閱目錄,再從片櫃將影片找出來,付清買斷的金額約 10 至 25 美金,就可以將影片搬回去。放映一陣子之後,電影院老闆會將影片送給朋友、或丟棄、或去交換其他電影院需要的物料。

1902 年,一家舊金山戲院的老闆 HARRY MILES,首創了影片交換的制度。他向電影公司或製作人購買影片並出租給其他戲院,租期為一星期。約 5 年後,全美就有約 150 個的影片交換商。當愛迪生公司的拖辣斯在 1909 年成立時,同時也成立了 GENERAL FLIM COMPANY,並且開始購併影片交換商並且妥善規劃了母帶出租放映制度不再出售。

GFC 公司在全美設立了52 家派片中心,全美國遵照相同的租借規則。不久後,其他非拖辣斯體系的派片中心也開始遵循相同的規則。GFC 不僅操作愛迪生拖辣斯的影片出租,也操作其他獨立製片的影片派片,但 WILLIAM FOX 這家電影公司除外。FOX 堅持自己的影片自己派片,在苦撐3年後奧援出現了,美國頒佈反拖辣斯法(anti-trust),限制愛迪生拖辣斯的派片中心數量並開放每三個街區就成立一個派片中心。電影院老闆用走路的就可以去派片中心租借影片。派片中心一下子又多了起來,派片中心儼然成為電影院各式各樣消耗品、工具器材、廣宣品的後端倉庫。

愛迪生拖拉斯也不是好惹的,他們就以旗下各家電影公司的名義展開收購,開一家就收購一家。但很快的,派片中心的成本讓這些愛迪生拖辣斯旗下的電影公司快吃不消了。在愛迪生拖辣斯收購的政策持續,但收購後又無力妥善經營的情況下,派片中心的商業模式變的混亂,無制度,導致派片業成為黑幫老大參一腳的門路。

「電影院」問世後,電影工業及電影廣宣品已經複雜到單一的發明及或單一事件無法造成全面性影響的階段。電影不再只是一種娛樂項目,他已經成為一種社會機制,數十萬人從事著與電影相關的工作,燈光師、編劇、化妝師、道具設計公司等。其他的娛樂型態被電影取代開始式微。1910 年時電影工業已與今日大同小異,任何目前電影界會發生的事情,那時就存在了。

★ 引用請標明出處:劉老闆原版電影海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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